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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跟愛
真的好難定義
喜歡是什麼
愛又是什麼

我很確定我喜不喜歡一個人
但我不知道我愛不愛他

時時刻刻的想起一個人
那算愛嗎
關心一個幾近陌生的人
那是愛嗎

現在想想
愛都搭附著喜歡
喜歡卻只是個感覺

那種很強烈很強烈的喜歡
通常只有一個禮拜的壽命
一個禮拜後
我會漸漸遺忘他
我會給他我的祝福
我再也不奢求他會喜歡我
因為我不再對他有感覺了

淡淡的愛
或許比較持久
味道不會太濃
有種讓人想回味的衝動
太濃的東西
到頭來總是令人厭惡...

說了那麼多...
我還是分不清喜歡跟愛呀...
難道我真的每碰到一個人
就去撥花瓣
開始數著:我愛他、我不愛他嗎?
把對一個人的感覺
用一朵花來決定
會不會太草率...



p.s:2005-01-09 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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